WRC-23 | 非对地静止轨道卫星系统轨道特性参数容限规则出台

来源:中国无线电

近年来,随着卫星发射和制造技术的日渐成熟,商业卫星呈现出井喷的发展趋势,致使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紧缺的问题日益凸显,对于在近地轨道运行的非对地静止轨道(non-GSO)卫星来说,更是如此。为进一步提升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使用的科学性、公平性,2023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23)对non-GSO卫星系统的轨道特性参数容限作出了新规定,以避免不合理部署可能带来的卫星频轨资源浪费和卫星运行风险。

non-GSO卫星系统的轨道特性参数主要包括近地点高度、远地点高度和轨道平面倾角等。根据2019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19)第35号决议,non-GSO卫星系统网络资料有7年的规则有效期,non- GSO卫星系统最晚应于有效期后的7年内在不同时间节点完成相应规模的卫星部署(又称“里程碑部署”),并同时提交实际部署卫星系统的轨道特性参数。

“虽然第35号决议要求提交里程碑部署的卫星系统轨道特性参数,但并没有明确这些参数与最初提交的卫星系统网络资料出现偏差时的处理方法,因此造成了随意启用网络资料、无效占用大量频轨资源的现象出现,同时也增加了卫星碰撞和干扰的风险。”中国代表团WRC-23议题7问题A负责人许燕宾表示。“打个比方,甲企业获得了某条行车道的专用权,按照要求它需要在几年内通过增加车辆让这条行车道充分运用起来。但在实际运营中,甲企业的车辆未严格遵守该行车道的宽度限制,开到了乙企业的专用行车道上,这不仅会造成甲企业专用行车道资源的浪费,还会给乙企业的车辆运营带来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WRC-23将其作为一项紧急研究事项设立了议题7问题A,主要研究适用于WRC-19第35号决议的non-GSO卫星系统轨道特性参数在实际部署和登记资料之间可允许的差值(即容限值),主要涉及Ku、Ka和Q/V频段的卫星固定、卫星移动和卫星广播业务。

在WRC-23上,中国、法国、卢森堡、汤加、亚太电信联盟(APT)、美洲国家电信委员会(CITEL)、欧洲邮电主管部门大会(CEPT)、区域通信联合体(RCC)、阿拉伯频谱管理集团(ASMG)、非洲电信联盟(ATU)等国家和区域组织均针对议题7问题A提交了文稿。会议期间,各方代表和区域组织协调人就轨道特性参数在实际部署和登记资料之间可允许的容限值以及超出容限值需采取的规则措施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线下磋商。经过4周的激烈讨论,与会各方达成共识并形成新的决议,确定了实际部署卫星的轨道参数容限,即对完成里程碑部署的卫星,运行轨道高度容限为30km、倾角容限为2度;对处于部署阶段的卫星,运行轨道高度容限为70-100km、倾角容限为2-3度。这一新决议可确保实际部署卫星与向国际电信联盟申报的网络资料中的轨道特性保持基本一致,为避免有害干扰、降低碰撞风险和促进有限近地卫星频轨资源的高效使用提供了规则保障。

许燕宾表示,此次出台的非对地静止轨道卫星系统轨道特性参数容限规则条款,在给予卫星系统部署一定灵活性的基础上,对完成里程碑部署的卫星制定了较为严格的长期轨道容限,以规范卫星的运行轨道。如果实际卫星系统无法满足相应轨道的限制要求,则需要修改通知或登记的轨道参数,并可能导致资料规则地位发生变化。这对促进公平、合理、有效使用有限的卫星频轨资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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